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为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学科特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和学院自主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促进跨学科交叉与融合,网上正规网投实体2020年继续试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学术型博士生拟招生名额
宇航学院2020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34名(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类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指标以学校研究生院正式下达为准。目前34个招生名额中含普通学术型博士名额30、前沿院专项学术型博士名额1和校所联合专项学术型博士名额3,各专项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1、 前沿院专项
拟招生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导师姓名 |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1 |
蔡国飙 |
2、校所联合专项
招生科研机构 |
拟招生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科研机构 导师姓名 |
宇航学院 导师姓名 |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14所 |
082501 飞行器设计 |
1 |
童轶男 |
黄海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三研究院 创新研究院 |
082501 飞行器设计 |
1 |
朱坤 |
陈万春 |
军事科学院 国防科技创新研究院 |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1 |
陈小前 |
蔡国飙 |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基本要求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含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考生):http://yzb.buaa.edu.cn/info/1002/1885.htm 。
2、报考我院“非定向”、“定向”(比例不超过5%)类型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为“双一流”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或硕士毕业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其他高校应届及往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本科、硕士均为全国重点高校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及往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其所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SCI/SCIE期刊论文(含录用);
(5)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所报学科或者相近研究领域发表不少于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EI论文或者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署名前五),或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有获奖证书)。
4、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相当水平其他外语成绩,如托福(TOEFL90分以上)/雅思(IELTS不低于6.0分);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经发表英文期刊论文(不包含国际会议摘要);
(4)其他语种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发表SCI收录论文(学生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申请发明专利(排名前2)和获得全国级别学科竞赛奖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经导师同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欢迎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硕士学历研究生跨一级学科申请。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宇航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和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面试专家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聘任。
四、考核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者需在2019年12月9日9:00-2020年1月6日17:00,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含缴费),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具体细节请看:http://yzb.buaa.edu.cn/info/1002/1885.htm。并请及时与所申报导师联系。
注意: 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0年1月8日17:00以前向本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A、 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不含拟报考导师)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1)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申请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的现实表现》表(模板见附件2)。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6的顺序从上到下整理,并左侧用夹子固定。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取消选拔录取资格。
B、其他学术和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文件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硕士学位论文除外)
(1)个人简历(CV,curriculum vitae):描述个人拟申请学科、专业、导师,教育经历、研究经历、荣誉等;
(2)自荐材料(PS,personal statement):字数1000字左右,展示申请者的专业特长、技术能力、学习目标、职业规划与发展意向等。
(3)研究计划(RS,research statement):字数3000字左右,汇报申请者目前开展的研究工作,感兴趣的科研问题及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其初步设想等,可图文并茂并附适量参考文献。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国家外语等级考试、TOEFL、雅思等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5)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与论文检索及分区证明;
(6)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7)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C、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
D、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不转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学院接收材料方式为:顺丰快递邮寄或自己直接送达。若用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材料丢失概不负责。接收材料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南三街9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沙河主楼D401,邮编 102206;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16856。所有申请人须发下述表格至suzefeng@buaa.edu.cn,邮件主题:申请考核制+姓名+日期(邮寄/或亲自送达材料时间)。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手机号码 |
发表论文类别与数量(SCI/EI/核心) |
报考学科名称与代码 |
报考导师姓名 |
顺丰单号/亲自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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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写具体名称,只需要类别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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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择优选拔并公示、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由两部分组成:导师评价与专家面试。
导师评价:由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对博士生进行业务知识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科研能力考查给出书面评估意见,并按总分100分制给出导师面试成绩。
专家面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学院老师组成面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进行面试,面试总成绩为300分。面试主要内容和形式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100分)
英语自我介绍,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科研能力、创新潜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
5、录取
学院结合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收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档案材料,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公示、复议和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学院拟定于2020年1月13日18:00前在宇航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待综合考核环节完成后,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能力成绩等信息也将及时公布。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招生申诉、投诉、监督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1716858,邮箱:wanglimin@buaa.edu.cn,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六、其他
1、“申请考核制”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及所有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2、招生采用择优录取原则。如果考生通过了学院审核、导师面试和学院综合复试,但因所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原因(如今年无招生指标或者招生指标已经用完)无法录取,经导师同意后可选择更换导师(新更换导师仍有招生指标),但需要由新更换导师出具新的评价成绩并且成绩仍为通过。
3、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4、学院招收硕博连读生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5、招生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以及第一批录取人数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批招生录取工作。
6、该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网上正规网投实体。